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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职工代表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日期:2011-02-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院属各单位(部门)、工会各支会:

我院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自2005年换届以来,任期已满。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产生及名额分配

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根据职代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代表名额分配:正式代表按自有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左右产生(四舍五入),既要按比例控制名额,同时还要考虑到全面,覆盖到各个单位(部门)。院领导参加各支会选举,其名额已包括在分配的名额数内,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七届职工代表选举名额分配表

支会名称

现有职工人数

应选职工代表人数

参选院领导

备 注

一支会(党办、工会、院办、监审部、改建办)

23

6

邓胜权

 

二支会(物管部)

15

3

 

 

三支会(财务部、科技部、发展经营部、生产部)

28

8

叶兴坤、吴 

 

四支会(地基所)

15

4

王德华

 

五支会(综合结构所)

17

3

 

 

六支会(工程测试所)

28

6

 

 

七支会(抗震研究所、软件研发中心)

18

5

 

 

八支会(工材所、节能所)

47

9

 

 

九支会(新技术公司)

10

2

 

 

十支会(预应力所、建科公司)

31

7

 

 

十一支会(监理公司)

12

2

 

 

十二支会(设计一所、设计二所)

26

5

 

 

 

270

60

 

 

说明:院长顾问高永昭,工会主席李宏富因年龄原因,不作为领导名额分配参选。

 

 

 

 

 

 

 

 

 

 

 

 

 

 

 

 

 

 

 

二、代表选举办法

1.按照代表条件(条件附后),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自有在岗职工均可参加代表选举。以工会支会为单位召开职工大会,充分发扬民主,采用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分配名额进行直接选举,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选举资料应有记录台帐,保留存档备查

2.在选举代表时,要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实际,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青年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女职工、工人各占一定比例。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达到应到会职工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开会,召开职工大会时应到会职工必须到会,因公因事请假不能到会的,也应表明自己的意见,选举程序要合法。

三、组织领导

职工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工会和工会各支会负责组织实施;各支会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各单位(部门)行政领导要大力支持并共同做好职工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时间安排

215前,召开支会主席会议,部署职工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思想动员;225前全部完成换届选举,选出应选代表并进行公告。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职工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职代会制度,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要加强宣传,搞好思想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

2.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以有利于开展工作为目的,顾全大局,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愿。

3.要抓紧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好工作,按时完成职工代表的换届选举,保证今年职代会的如期召开。

 

附件:职工代表条件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

职 工 代 表 条 件

   

1.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自有在岗职工,均可参加职工代表的选举。

2.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及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4.热爱集体,有大局意识,比较熟悉和了解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善于搜集和综合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积极提出有利于我院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参企议企能力。

5.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善于思考和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大家服务。

6.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职工代表的年龄(离退休三年以上)和身体条件原则上要能够适应整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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