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支会:
院工会将继续在全院职工中开展会员职工逢五满十生日慰问活动,经院工会六届2 1次会议研究决定:将会员职工生日慰问金标准由原50元/人提高为100元/人,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