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专题讲座于3月30日下午在院科技楼学术报告厅进行。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岗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近70人聆听了讲座。讲座由党委书记、副院长邓胜权主持。
该讲座邀请到长期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及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现任成都西南交大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历任成都交大华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东蓝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的康凯宁为大家讲授。
康老师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难题、美国《拜杜法》的启示、英国《发明开发法》的修改、台湾地区《科学技术基本法》、现行《专利法》第六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讲到科技成果转化的三个认识论——主体论、资源论和价值论以及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逻辑自洽、改革成效和建议。其中只能使科技人员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是一种资源而不是资产、科技成果价值的人身依附性和种子属性以及“西南交大九条”等引起大家强烈共鸣。
讲座中康老师结合案例和媒体报道分享调动着大家的学习热情,风趣互动的教学风格让讲座中不时传来大家欢快的笑声和阵阵掌声。讲座最后的交流环节,康老师还结合课前我院提出的相关问题,在认真准备基础上解疑释惑;对大家的现场提问也进行了针对性回复,大家感觉有了不小的收获。
讲座结束后,院长、党委副书记王德华作了讲话,指出此次讲座圆满结束,对康老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并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利用好所学知识,做到学以致用,为建科院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文/靳晶 图/杨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