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成都组织召开审查会,对我院主编的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王震勇及标准定额处其他领导出席审查会,审查专家及编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震勇处长作重要讲话并介绍了参加本次会议的审查专家委员会和编制单位。由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小舟、四川省制冷学会教授龙恩深、四川众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唐明、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研究员金晓西、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静、四川国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洪、成都市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高级工程师张仕忠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出席本次审查会。
审查会上,主编单位我院节能所所长于忠对《标准》的编制背景、编制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审查专家一致认为,编制组提交的送审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审查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要求,《标准》经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结合四川省地域特点以及绿色建筑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可操作性强,对规范和指导四川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标准》送审稿审查,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图/文 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