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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成都市建委关于4.20地震震后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及其相关规定

[日期:2013-04-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4.20地震后,我院各所室即将开展地震相关区域的鉴定、检查工作,生产管理部从成都市建委网站上下载了一些相关通知和指导意见,现提供给大家作为工作参考。

 

 

关于加强420芦山地震震后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3/4/22    文件号:成建质监〔201316号    信息来源: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各有关单位: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本次地震对我市建设工程也造成了一定影响。为确保我市在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除因地震造成的工程质量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震后质量检查做出如下通知:

1、从即日起,我市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对工程已完成项目逐一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对应措施,实施整改;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相关单位应查明原因、部位并提出处理意见。震损后需要加固处理的,相关处理方案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作相关备案后,方可实施加固处理,质量监督机构将实施跟踪监督。发现存在有重大安全隐

患的工程,建设单位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监督检查时,应将自查表格交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监督机构将查阅建设单位的自查情况。对于未按要求组织自查或未填写相关自查资料的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整改,完善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地铁项目有关单位除按照自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外,还应对基坑变形及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变形情况进行适当加密监测(包括对高支模架管支撑体系及基坑水平支撑轴力)。

 

附:《震后建设工程质量自查表》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震后建设工程质量自查表

质监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类型及层数

 

形象进度

 

基础形式

 

自查情况(含2013417日至420日期间浇筑混凝土情况):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结构设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2013年4月20日

 

 

 

 

 

 

建筑工程地震震害检查指导意见(混凝土结构部分)

创建日期:    文件号:成建质监发〔200816号    信息来源:

在蓉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汶川5.12大地震发生后,我市部分建筑工程受地震影响,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震害。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现场恢复施工的通知》(厅应指办[2008]12号)和市建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恢复施工的通知》(成建委发[2008]245号)文件精神,为查明地震对我市建筑工程造成的震害及其破坏程度,我站根据震后对建筑工程调查工作积累的经验,结合部分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有关责任主体的检查、检测数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在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震害的检查(检测)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筑结构工程震害检查的组织实施

对建筑工程震害的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实施。相关单位宜制定检查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实施主体(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主要仪器设备,抽样方法,检查数量及部位。检查工作应全面、细致。

设计和勘察单位根据需要参与工程重要结构部位的检查。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震害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整体性检查

混凝土结构工程整体性检查包括:建筑物的整体外观、沉降观测、沉降差、沉降速率、建筑整体垂直度、整体位移及受震后易损部位(如建筑转角处、抗震缝两侧、楼电梯间、首层、顶层、转换层及墙柱断面或混凝土强度等级改变处上下各二层范围内、悬挑部分及屋顶塔楼、底框等刚度突变层段)的检查,根据检查判断地震对建设工程的总体影响程度。

(二)已达龄期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

检查主要项目包括:

竖向构件:墙、柱的轴线位置、垂直度、构件外观。重点检查墙、柱构件的上下两端和节点、剪力墙墙肢、水平施工缝处、墙体(门窗及阳台)洞口周边及转角等易开裂部位的裂缝大小及分布。

水平构件:梁、板构件轴线位移、侧向位移、挠度和外观。重点检查部位为梁左右两端、梁与板交接处、梁板中部以及构件变截面处、钢筋截断处、连梁、施工缝留置处等易开裂部位的裂缝大小及分布。

(三)未到龄期新浇筑混凝土构件检查

对未达到龄期的新浇筑混凝土构件,除按照本条第(二)款检查外,还应根据混凝土不同的龄期分别对新浇筑构件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并辅以一定的检测工作,检测数量和部位由检测单位会同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确定。

1、四天(96小时)以内的,重点对混凝土的成型质量、外观完整性、混凝土强度、钢筋定位以及轴线位移和垂直度进行检查;同时,抽取部分混凝土构件作抽芯试验检测其强度,对构件重要部位和易发生钢筋偏移部位的钢筋定位做扫描检测,并在钢筋边缘做一定数量的探孔(或采用凿开混凝土保护层等微破损办法)、钢筋拉拔试验等检查钢筋与混凝土的咬合、握裹情况。

2、四天----十四天的,按本条第(二)款进行检查。同时,抽取部分混凝土构件作抽芯试验检测其强度。

3、十四天以上的,按本条第(二)款进行检查。

(四)在按照本条第(一)至(三)款的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增加测试手段,必要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对震害进行鉴定,以提供充分的依据来判定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建筑物发生基础不均匀沉降、建筑整体垂直度偏斜、建筑物整体位移、构件轴线偏移的,应检测出准确数据。对发现的混凝土裂缝应查明其宽度、深度、长度并标明其位置,查明其属于表面裂纹、贯穿裂纹、断裂裂纹,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必要时应提供图片资料,以便判别其危害程度。

对次要构件或非结构受力构件的检查应注重构件与主要结构构件的连接部位是否存在裂缝以及构件本身的变形、挠度等,在判定其对不影响地基基础及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三、震害检查数据的收集和管理

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的检查(检测、鉴定)情况应进行记录(包括手绘、拍照)、汇总,并根据检查情况判断地震对工程的具体影响程度,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记录和相关资料应作为工程质量文件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四、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类处理。

(一)对经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检查确认的不影响结构整体安全及构件受力性能的轻微损伤(如浅表性裂缝、次要构件损害等),由上述各方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修复,并作好记录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二)对检查发现有影响地基基础及结构安全的震害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及文件判别其危害程度,涉及地基与基础方面的震害判别应通知勘察单位参加。有关单位应根据判定结果(或鉴定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提出修复(加固)方案。修复(加固)方案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作相关备案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机构对抗震加固工程进行跟踪监督。

(三)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震害,在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判别(或依据鉴定单位的鉴定报告)认为不能修复(加固)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拆除,相关处理意见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五、本指导意见依据5.12大地震后我市有关各方对工程震害调查的情况拟订。相关单位在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时根据自身所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实施。自查工作中发现其他情况时,请及时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联系。

附:建筑工程地震震害检查表(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填表说明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OO八年六月九日

                                                               

  送: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委,高新区建设局,各区(市)县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地震震害检查表

(混凝土结构工程)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填表日期:           

质监编号

 

工程地址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整体检查情况

 

已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情况

 

未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情况

 

其他情况

 

处理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结构设计负责人(签字):

 

 

勘察技术负责人(签字):

                   

注:凡发现存在有震损的结构工程,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对处理意见签字认可;涉及地基与基础方面的处理意见,勘察技术负责人员应对处理意见签字认可。

填 表 说 明

工程概况(略)

一、建筑结构整体检查情况:

1、检查目的:通过该部分检查可综合判断地震对建筑结构的总体影响程度;

2、检查内容:包括建筑物的整体外观、沉降观测、沉降差、沉降速率、建筑整体垂直度、整体位移;另增加了易损部位的检查,如建筑转角处、抗震缝两侧、楼电梯间、首层、顶层、转换层及墙柱断面或混凝土强度等级改变处上下各二层范围内、悬挑部分及屋顶塔楼、底框等刚度突变层段等内容,根据抗震理论及工程排查经验总结,上述部位应是震害中重点检查部位;

3、检查手段:通过目测、实测及观测数据等手段进行,必要时进行检测鉴定。

二、已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情况:

1、检查目的:已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在在建工程的排查中部分有较严重的震害,部分龄期已达半年以上,因此此项检查必不可少,同样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2、检查内容:划分为竖向及水平构件两大项

竖向构件总体检查包括墙、柱的轴线位置、垂直度、构件外观。重点检查为易损部位,包括墙、柱构件的上下两端和节点、剪力墙墙肢、水平施工缝处、墙体(门窗及阳台)洞口周边及转角等易开裂部位的裂缝大小及分布。通过总体及重点检查可对判断地震对竖向构件的具体影响程度;

水平构件总体检查包括梁、板构件轴线位移、侧向位移、挠度和外观。重点检查部位为易损部位,包括梁左右两端、梁与板交接处、梁板中部以及构件变截面处、钢筋截断处、连梁、施工缝留置处等易开裂部位的裂缝大小及分布。通过总体及重点检查可对判断地震对水平构件的具体影响程度;

3、检查手段:通过目测、实测及观测数据等手段进行,必要时进行检测鉴定。

二、未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情况:

1、检查目的:该时间段是混凝土结构最易受震害的时期,具体可划分为初凝前、初凝至终凝、终凝至特定值龄期(混凝土强度增长中刚够抵抗地震附加荷载),特定值龄期以上。因混凝土强度等级的不同、养护条件的差异、结构构件对地震波不同的反应特性及试验数据理论的不足,导致特定值龄期难以确定,为便于操作,本指导意见综合现有成果将其划分为四天(96小时)以内、四天—十四天及十四天以上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既有共同要求又有特性要求;

2、检查内容:除按已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外

对四天(96小时)以内的:因强度较低增加了对混凝土的成型质量、外观完整性、混凝土强度、钢筋定位以及轴线位移、构件垂直度及钢筋与混凝土的咬合、握裹情况的检查;

对四天—十四天的:强度正常情况下已达40%以上,只增加了抽取部分混凝土构件作抽芯试验检测其强度;

对十四天以上的:强度正常情况下已接近混凝土强度等级,可按已达龄期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查;

3、检查手段:通过目测、实测及观测数据等手段进行,必要时进行检测鉴定。

三、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在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自查时发现的其他震害现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及文件判别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联系。

四、处理意见:

按三类划分并提出的相应的处理意见及建设程序要求。第一类为不影响结构安全或轻微损伤,可简单修复;第二类为有影响地基基础及结构安全,须进行修复(加固);第三类为严重震害,无修复(加固)价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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