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从2005年起参加四川华西集团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已三年,在广大职工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信赖。为了进一步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和实事,现将开展200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活动从
二、活动要求
1、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活动是一件有利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我院各单位(部门)在册职工都应参加本活动。
2、各支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确保2007年活动参加职工人数(318人)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力争达到集团工会要求的活动人数占本单位在册职工人数的最低比例90%。
3、各支会参加本活动的名册和活动费于
4、参加条件:
(1)、我院在册工会会员职工(含外聘职工)。
(2)、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会员职工。
5、缴费标准:按照医助活动费必须由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新入会会员缴纳活动费30元/人年,老会员缴纳活动费20元/人年,院工会承担活动费30元/人年。
6、开展本活动项目及待遇与2007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互济活动相同。
二00七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