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推动“职工小家”建设活动的开展,使职工之家建设具有蓬勃生机和活力,本着支会申报,院工会进行综合评审的原则,按照我院制订的“模范职工小家”建设考核标准,根据各支会申报的情况,经院工会六届15次委员会讨论,同意命名一支会(党群、办公室)、五支会(综合结构所)、六支会(工程测试所)、十支会(建科公司、预应力所)为院“模范职工小家”。
希望被命名为“模范职工小家”的支会,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继续按“模范职工小家”建设的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宣传,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职工之家整体建设,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院的和谐发展。为我院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增添光彩,为创建全国先进职工之家而共同努力。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