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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省科技系统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8-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川科人【2007】33号

省属科研院所、中央在川科研院所: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今年7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名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7〕56号)要求,省科技厅负责省属科研院所和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
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具有中国国籍,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优秀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凡常住四川省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 热爱祖国、热爱四川,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
2. 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现代管理、工业农业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四川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3. 推荐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
第一、二、三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每个省属科研院所和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原则上均可向我厅推荐1-2名“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确定8名候选人报省评选办。
三、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时间
8月21日至26日,各单位评选推荐。
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原则、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方式等,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准备材料。
(二)报送材料时间
8月27日上午,各单位将《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和有关附件(一式二份)及本单位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的情况小结(一式一份),书面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过期不予受理。
材料一定要符合《推荐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表格可从四川新闻网www.newssc.org、四川在线www.scol.com.cn、四川省委组织部www.gcdr.gov.cn和省科技厅www.scst.gov.cn等网站下载。不同推荐方式,使用不同的推荐表)。
(三)评审筛选时间
8月27日下午开始,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评选推荐的人选进行第一次评审筛选,并提交专家组评审。
经专家组评审、公示后,确定8名候选人上报省评选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人才专项重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评选活动作为宣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抽调精干人员,认真组织好人选评选推荐工作,真正把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杰出创新人才推选出来。
(二)严格把握政策
评选推荐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创新能力和发展业绩论人才;坚持民主评选、程序评选、阳光评选、科学评选。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规定的推荐对象、条件和程序等,评选推荐候选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全过程、多样化地宣传评选推荐活动,及时把评选信息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参与和支持评选活动。要及时宣传报道我省科技创新取得的成就和科技战线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我省科技战线推进“四个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风采,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与省科技厅人事处保持联系,主动、及时地报送评选推荐工作的动态信息。
(四)加强监督工作
各单位和个人要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凡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被推荐人选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省科技厅监察室将对评选推荐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专门受理评选推荐活动的群众来信来访。
省科技系统评选推荐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公示活动及相关文件资料将通过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进行公布。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人事处。
联系地址及邮编:成都市学道街39号,610016。
联系人电话:游晓峰028-86662476;王雄武 028-86668540。
监督电话: 陈晓琦028-86726726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的
通知(川委办发电〔2007〕56号);
附件2: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分为
组织推荐、获奖者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
附件3: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推荐情况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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