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四川省住建厅已开始启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的建库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库目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的建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制定、宏观决策,开展专业技术审查、评审、评优评奖、成果鉴定、专题讲座、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扶贫、专家下基层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奉献。
(二)具有建设工程副高级(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物业管理专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满10年),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教学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三)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以下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一)“天府英才卡”持有者。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三)四川省政府特聘专家。
(四)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五)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六)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的专家。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自愿申报原则和申报条件,确定单位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选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人事教育处栏目-专家库申报系统)。
(二)被推荐人选按照工作服务方向,结合自身情况,可申报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并通过专家库申报系统填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有签署意见和盖有公章的扫描件上传系统)。
(三)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附件)并统一报送。其中,省属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中央在川单位、省属高校审核后直接汇总;市州企事业单位(包括在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布置、审核及汇总;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企业,由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汇总。
(四)省住建厅对单位或主管部门填报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报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库并颁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聘书》(电子证书)。专家1届聘期为3年。审核未通过的在申报系统中告知本人。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严格审查,把本人自愿,符合条件,单位同意,能代表本部门、本单位专业特点和技术实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推荐入库。
2、请各部门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本部门的专家网络入库资料填报,3月5日前通过OA系统提交本部门的专家申报表推荐用印。提交OA时,需上传本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院只推荐汇总名册内的专家。
3、专家需将承诺书(本人签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本单位同意推荐并盖有单位公章)、有关附件(如学历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均需扫描后上传系统并提交。已提交的专家可撤回后补充上传附件资料。
省住建厅通知链接:http://jst.sc.gov.cn/news/center/show-1021704.html
联系人:马杰 15928550494
科研技术部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