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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四川省住建厅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0-02-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部门、各单位:

四川省住建厅已开始启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的建库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库目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的建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制定、宏观决策,开展专业技术审查、评审、评优评奖、成果鉴定、专题讲座、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扶贫、专家下基层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奉献。

(二)具有建设工程副高级(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物业管理专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满10年),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教学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三)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以下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一)天府英才卡持有者。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三)四川省政府特聘专家。

(四)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五)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六)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的专家。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自愿申报原则和申报条件,确定单位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选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人事教育处栏目-专家库申报系统)。

(二)被推荐人选按照工作服务方向,结合自身情况,可申报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并通过专家库申报系统填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有签署意见和盖有公章的扫描件上传系统)。

(三)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附件)并统一报送。其中,省属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中央在川单位、省属高校审核后直接汇总;市州企事业单位(包括在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布置、审核及汇总;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企业,由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汇总。

(四)省住建厅对单位或主管部门填报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报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库并颁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聘书》(电子证书)。专家1届聘期为3年。审核未通过的在申报系统中告知本人。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严格审查,把本人自愿,符合条件,单位同意,能代表本部门、本单位专业特点和技术实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推荐入库。

2请各部门于2020228日前完成本部门的专家网络入库资料填报,35日前通过OA系统提交本部门的专家申报表推荐用印。提交OA时,需上传本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院只推荐汇总名册内的专家。

3、专家需将承诺书(本人签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本单位同意推荐并盖有单位公章)、有关附件(如学历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均需扫描后上传系统并提交。已提交的专家可撤回后补充上传附件资料。

省住建厅通知链接:http://jst.sc.gov.cn/news/center/show-1021704.html

 

联系人:马杰 15928550494

科研技术部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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