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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院网络和检测中心及院信息系统故障排除责任人的通知

[日期:2010-12-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院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和《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分别由院软件研发中心和建筑节能研究所负责开发,而承载两个系统的院网络硬件平台又由软件中心负责维护的状况,为了保证院网络及两个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明确维护责任人,以利提高软硬件故障排除的响应效率,特通知如下。

第一条、维护责任人:

1.院网络硬件平台故障,由软件研发中心负责排除;

2.《院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故障及使用问题,由软件研发中心负责解决;

3.《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故障及使用问题,由建

筑节能研究所负责解决;

4. 若《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故障处理时,怀疑故障与网络硬

件平台和服务器及核心交换机设置有关的,故障排除责任人仍为建筑节能研究所,由建筑节能研究所联系软件研发中心配合排查故障,软件中心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条、故障初步判定及故障排除责任人:

为了方便网络及上述两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快速解决使用中的问题,现将故障类型及故障排除责任人明确如下:

1.  院网络故障现象:

A. 不能访问互联网;

B. 不能访问内部信息网;

C. 相邻计算机也有AB两个现象(相邻计算机无此现象可能属单机

故障问题或局部网线故障)。

故障排除责任人:软件研发中心。

2.  院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故障现象:

能访问互联网和能访问内部信息网,但生产管理系统使用异常。

故障排除责任人:软件研发中心。

3.  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故障现象:

能访问互联网和能访问内部信息网,但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使用异常。

故障排除责任人:建筑节能研究所。

第三条、故障排除处理流程及要求:

1. 网络及上述软件系统的使用人员在发现故障和使用问题时,首先应根据第二条确定故障排除责任人,通知责任人并报告故障现象。接到故障通知的责任人对属于初步判定责任人范围内的工作,必须及时答复并约定处理时间,安排维护人员尽快排查并解决问题。

2. 维护人员在服务时,须填写《维护调试工作记录单》,记录好工作内容,

问题原因,处理结果等,并由被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并填写意见建议。

3. 对于《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中,有网络硬件平台、机房服务器和交换机设置配合的,由建筑节能研究所与软件研发中心共同处理。

第四条、故障报告联系电话及服务人员:

软件研发中心     内线:1604

      外线:8337358283377859,分机 813 马会新  分机806 李文洁

建筑节能研究所   内线:5104

      外线:83371476            分机:91  钟黎  杨后发

五条、投诉电话:

故障申报后无后续响应,在服务人员不能积极受理排除故障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下,可向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投诉,投诉电话:

软件研发中心   内线:1604

外线:83373582805 陈晓红   手机:15902854586

     建筑节能研究所 内线:510481           

外线:83371476分机:81    手机:13981968220

在向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投诉仍不能有效处理的时,可向院信息化主管部门(科研技术部)投诉,联系电话:

 

内线:1403外线:83373580  何开明 手机:15902885159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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