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院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和《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分别由院软件研发中心和建筑节能研究所负责开发,而承载两个系统的院网络硬件平台又由软件中心负责维护的状况,为了保证院网络及两个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明确维护责任人,以利提高软硬件故障排除的响应效率,特通知如下。
第一条、维护责任人:
1.院网络硬件平台故障,由软件研发中心负责排除;
2.《院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故障及使用问题,由软件研发中心负责解决;
3.《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故障及使用问题,由建
筑节能研究所负责解决;
4. 若《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故障处理时,怀疑故障与网络硬
件平台和服务器及核心交换机设置有关的,故障排除责任人仍为建筑节能研究所,由建筑节能研究所联系软件研发中心配合排查故障,软件中心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条、故障初步判定及故障排除责任人:
为了方便网络及上述两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快速解决使用中的问题,现将故障类型及故障排除责任人明确如下:
1. 院网络故障现象:
A. 不能访问互联网;
B. 不能访问内部信息网;
C. 相邻计算机也有A、B两个现象(相邻计算机无此现象可能属单机
故障问题或局部网线故障)。
故障排除责任人:软件研发中心。
2. 院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故障现象:
能访问互联网和能访问内部信息网,但生产管理系统使用异常。
故障排除责任人:软件研发中心。
3. 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故障现象:
能访问互联网和能访问内部信息网,但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使用异常。
故障排除责任人:建筑节能研究所。
第三条、故障排除处理流程及要求:
1. 网络及上述软件系统的使用人员在发现故障和使用问题时,首先应根据第二条确定故障排除责任人,通知责任人并报告故障现象。接到故障通知的责任人,对属于初步判定责任人范围内的工作,必须及时答复并约定处理时间,安排维护人员尽快排查并解决问题。
2. 维护人员在服务时,须填写《维护调试工作记录单》,记录好工作内容,
问题原因,处理结果等,并由被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并填写意见建议。
3. 对于《检测中心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中,有网络硬件平台、机房服务器和交换机设置配合的,由建筑节能研究所与软件研发中心共同处理。
第四条、故障报告联系电话及服务人员:
软件研发中心 内线:1604
外线:83373582,83377859,分机 813 马会新 分机806 李文洁
建筑节能研究所 内线:5104
外线:83371476 分机:91 钟黎 杨后发
第五条、投诉电话:
故障申报后无后续响应,在服务人员不能积极受理排除故障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下,可向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投诉,投诉电话:
软件研发中心 内线:1604
外线:83373582转805, 陈晓红 手机:15902854586
建筑节能研究所 内线:5104转81
外线:83371476分机:81 于 忠 手机:13981968220
在向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投诉仍不能有效处理的时,可向院信息化主管部门(科研技术部)投诉,联系电话:
内线:1403外线:83373580 何开明 手机:15902885159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