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科室注意:
自2008年10月24日起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研究制定并颁发了教发【2008】26号文——《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以及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建标 109—2008《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请业务有关的科室及时购买,按照执行。
二0一0年元月十二日